昆山市鑫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龙贸易公司”或“债务人”)已由昆山市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15日作出(2025)苏0583破申40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苏政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最大化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各方合法权益,高效盘活核心资产、实现企业重生,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重整投资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联系洽谈、参与投资。
一、招募须知
(一)本预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破产管理人所有。
(二)本预招募公告旨在向意向投资人披露债务人核心信息,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资产实际状况及潜在瑕疵,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投资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充分理解投资风险,明晰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三)本预招募公告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需自行开展尽调工作,全面核实资产、负债、租赁等相关情况。
(四)本次招募为要约邀请,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公司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鑫龙贸易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251248596E,注册资本850万元,企业类型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为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注册及实际经营地址为昆山市玉山镇朝阳西路8号。 经营范围:洗浴服务、非医疗性保健按摩服务(足浴相关业务)、棋牌服务等分支机构经营项目,核心经营载体为自有商业办公房地产。
(二)主要财产情况
经管理人委托苏州俊达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债务人核心资产评估总价4677.41万元,具体如下:
1. 不动产资产(核心资产) - 坐落:昆山市玉山镇朝阳西路8号,不动产权证号:(2003)120031002356、(2003)120031002357、101101865; 建筑面积:有证4651.93㎡,无证557.65㎡,总层数8层(含-1至7层),房屋用途为商业办公; 土地使用权:工业用地1567.6㎡(使用期限至2048年12月23日)、商业服务业用地372㎡(使用期限至2038年12月23日),土地性质均为出让; 现状:正常出租,有稳定承租人,具备持续租金收益。
2. 室内装修:评估价值343.44万元。
3. 设施设备:评估价值78.10万元。
经评估,上述资产合计评估价值为4677.41万元。
(三)负债情况
截至债权申报截止日,管理人已初步审核确认债权金额约300万元(最终以昆山市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表为准),具体债权明细可向管理人申请查阅。
(四) 重整价值
1.区位核心优势:资产位于昆山市玉山镇朝阳西路,地处城区核心地段,交通便捷、商业氛围浓厚,人流量大,商业运营价值突出。
2. 资产优质稳定:自有商业办公不动产,产权清晰、面积充足,现状出租可产生稳定现金流,适合商业、办公、酒店、休闲服务等多业态改造运营。
3. 市场需求广阔:昆山商业地产、休闲服务行业市场成熟,周边配套完善,资产改造升级后市场接受度高、增值空间大。
4. 盘活成本可控:资产权属明确、无重大权属纠纷,接手后可快速开展运营或改造,大幅降低重整盘活周期与成本。
5. 政策支持利好:昆山市支持存量商业资产盘活升级,符合地方产业发展规划,可享受相关营商政策支持。
三、招募条件
拟参与本次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效存续),或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具有良好商业信誉与社会责任感,国内/区域知名商业运营企业优先;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联合体中至少一方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三)具备足额资金实力,能按时足额支付重整投资款,需提供银行存款证明、融资能力证明等资信材料。
(四)具备商业地产运营、酒店、休闲服务、办公管理等相关行业经验者优先,能制定切实可行的重整经营方案。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17:00止(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期限)。
2. 报名材料: (1)投资意向书:载明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意愿、拟投入资金规模、资金来源、初步重整方案(债务清偿、资产运营、升级改造、发展规划等)、联系方式,投资人签字/盖章; (2)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资金实力证明:银行账户余额证明、财务状况说明、资金储备计划等; (4)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承诺函,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5)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联系人、电话、邮箱、地址等; (6)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3. 报名方式:
联系人:胡正华
联系电话:15050491989
报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高新区长江路天都大厦北楼17楼
邮寄材料请注明:鑫龙贸易重整投资人预招募材,以寄出时间为准。
(二)尽职调查
1. 报名初审通过后,意向投资人需缴纳2万元尽职调查保证金,并签署《保密协议》。
2. 未违反保密约定且未中选的,保证金在确定最终投资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泄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 尽职调查期限为7日,管理人配合提供资料,不承担资产瑕疵担保责任。
五、风险提示
1. 程序终止风险:本公告系为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而推广资产,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尚未转入破产重整程序,若案件未转入重整程序、法院未批准重整计划,管理人无息退还投资保证金,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调、差旅等全部费用。
2. 违约责任风险:提供虚假材料、隐瞒失信记录,或中选后拒签协议、未按期付款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投资保证金;造成资产贬值、重新招募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3. 资产运营风险:资产现有租赁关系、无证建筑、土地使用年限等需投资人自行梳理承接;改造升级、业态变更需自行办理审批手续,审批风险与成本由投资人承担。
4. 政策合规风险:投资人需自行了解昆山商业地产、消防、环保、租赁等政策,确保方案符合监管要求,因政策不符导致投资失败的,责任自负。
5. 其他未知风险:债务人潜在负债、资产瑕疵等未披露风险,由投资人通过尽调自行核实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为要约邀请,不具有投资协议效力。
(二)投资人在招募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律师费、审计费等全部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管理人及债务人不对资产瑕疵、经营收益做任何承诺与担保,投资人需独立判断、自担风险。
(四)遇不可抗力、政策重大调整,管理人可暂停或终止招募,无息退还保证金。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未尽事宜由管理人制定补充规则,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进展调整招募流程与时间,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欢迎有意向的投资人实地考察资产、与管理人洽谈,共同参与资产盘活与企业重整!
昆山市鑫龙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4月10日
